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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市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岗位、部分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连云港市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yghrss.gov.cn)、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lygkszx.com)等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至1995年1月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取得《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或相关证明2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时按社会人员报名。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应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业技能有要求的,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含其他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非通用类(即岗位表中的“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部分岗位的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在连云港市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后,无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有技能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