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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遵义市产权登记处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考试、公开招聘。 二、招考名额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遵义市产权登记处管理岗位人员1名。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截止2013年11月7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办公室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7日—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考办公室(汇川区人民路市住建局办公大楼七楼709)。联系电话: 0852-8217737。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在工作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作出书面承诺,并表示必须在考察(政审)环节提供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