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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广西药用植物园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科研事业,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公告时间为10月28日—11月6日。 (二)报名形式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11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长岗路1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行政科研区国家工程实验室7楼人力资源部。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方可开考。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如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