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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于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5名。(详见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6、招聘条件中年龄的计算,30周岁以下指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0月11日至17日,由省人社厅在网上公布招录计划。 (二)现场报名 1、10月11日至17日,在省政府西门收发室进行现场报名,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2、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50元报名费。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须达到2:1,否则该岗位取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点至11点,不允许提前交卷,满分100分。 2、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对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