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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拟对官会、付集、新桥等16个镇卫生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0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50人,专业类别分别为: (一)医疗类72名: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二)药学类15名:临床药学、药理学或药学专业。 (三)护理类35名:护理、助产等相关专业。 (四)医技类28名:放射、B超、心电图、影像医学、化验、分析化学或检验类等专业。 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2013年项城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单位岗位专业一致。 (一)医疗类72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药学类15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护理类35名。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医技类28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技士及以上资格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及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从2013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卫生局、人社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红旗学校北),报名联系人:种耿杰联系电话:15716380877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4)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应交考务费60元。享受低保家庭的特困生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可免去考务费。 2、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