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为岳普湖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7名,简章如下: 一、遴选对象 喀什地区除岳普湖县之外的其他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2、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试用期除外); 5、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次遴选条件涉及计算取得身份、服务年限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和条件请见《2013年岳普湖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或岳普湖县政府网(www.yph.gov.cn)查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体检、调动和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1日—9月28日,每天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岳普湖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 3、报名要求: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遴选1人的,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遴选2人及以上的,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更改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4、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报名表中“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汉语水平等级证(或民考汉证明)、荣誉证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 报名证件、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以上报名所需资料,超过报名截止日期资料仍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5、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3年岳普湖县县事业单位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外县市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络、传真预约报名,预约报名者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携带本人证件、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现场报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及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报名时缴纳报名费和笔试费55元;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9日—9月30日。由岳普湖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依据遴选条件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资料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岳普湖县政府网(www.yph.gov.cn)。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 3、笔试加分: 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优秀的加1分,2年优秀的加2分;近三年连续优秀的加3分(近三年指2010、2011、2012年度),不累计加分。 个人近三年曾获得地区级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加5分;二项荣誉同时获得的,按最高荣誉加一次分。 4、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遴选职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遴选职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报考的职位,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以及遴选职位应具备的专业技术素质。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岳普湖县政府网。 (2)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后续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 (五)考察政审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对象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实施:政审由考生户籍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由岳普湖县组织、人事及相关单位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也可对考察对象的业务技能、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双语”水平等进行测试。考察分值实行100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对空缺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从相近职位中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调剂。 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总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考察成绩×1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拟录用人员与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本职位中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录用人员到遴选单位后,原单位工作时取得的职称与遴选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续聘,否则将按照新岗位重新评审认定职称。 为确保干部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本次遴选录用人员作为岳普湖县新录用人员,自录用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辞职、不得调离岳普湖县。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事项 1、岳普湖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在遴选工作中违反遴选程序、遴选纪律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及时登录岳普湖县政府网(www.yph.gov.cn)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时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及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政审可不受遴选时间限制,对提供虚假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随时严肃处理。 4、在遴选过程中,遴选领导小组可根据遴选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可对部分岗位、程序进行调整或补充。 5、本遴选简章由岳普湖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峻岭 咨询电话:0998-68252116822431(传真)13369982919 监督电话:0998-6822359(岳普湖县纪检委) 附件:2013年岳普湖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及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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