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是山东省旅游局直属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山东省目前唯一拥有旅游规划甲级资质的专业旅游规划和研究机构。现有旅游规划、城市规划、建筑、环境艺术、园林绿化、区域经济、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人才,并与国内外权威旅游机构、著名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广泛的合作机制。业务范围涵盖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旅游区概念性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旅游产品与市场营销策划、旅游节庆活动策划、旅游建筑工程设计和有关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近年来已成功完成了许多符合发展的旅游杰作,受到旅游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评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单位网站(http://www.ghsd999.com)、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信箱:xufumei@163.com。 报名时间:自此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个人简历;(5)岗位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专家现场打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人员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我局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即为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省旅游项目策划中心 徐阜美 联系电话:0531-82676111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7386号 单位网址:http://www.ghsd999.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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