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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相关规定及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学院宏观管理与各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3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为53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思想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全日制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办理派遣手续条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制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18天;从即日起,到2013年9月30日止。 (三)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2013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太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太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本人简历1份;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荣誉证、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及专业)。 4、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5、报名地点: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地址: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东区行政楼二层),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351-3567069,0351-3566069。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后,将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五)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与考核。博士研究生,经考察合格,直接进行面试考核,若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相应岗位不参加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与考核,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人事处、院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包括时事、职业道德和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60%);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为闭卷考试; (4)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5)准考证发放:请及时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领取时间,按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 (6)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7)笔试成绩请登陆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 (8)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达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9)根据笔试成绩学科分类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岗位面试人员;如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比例不达3:1的,经学院研究确定为紧缺岗位,报上级部门批准后也可组织面试。面试人员确定后,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序号、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序情况。 注:体育、艺术类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含试讲)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包括基本素质面试(30%)和业务素质面试(70%)两部分;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基本素质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以内,业务素质面试一般掌握在30分钟左右; (4)基本素质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学研究情况、获奖情况和应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