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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3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沅江市委《2013年第11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沅会纪[2013]8号)的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招聘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 见附表一:2013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具有沅江市内户口(含考生本人是在沅江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其父母、配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沅江户口)。取得沅江户口的时间必须在2013年9月13日之前(含2013年9月13日)。 (2)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9月23日(如:30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23日24时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截止日期依此类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学历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审查以《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依据。 4、资格审查: 人社局、编办、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监察局全程监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 (3)报名地点:沅江市人社局六楼会议室,地址:金竹路劳动保障小区。 6、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1)“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二);(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三张1寸近期彩照。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如对职位条件和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向人社局咨询(电话:2738682)。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考生于10月12日至15日到人社局41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