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13年1月22日)规定的程序,经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核,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2717 联系人:陈老师; 3、请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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