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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贵州省地矿局),是省政府直属的从事全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以及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勘察治理等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管理人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3年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综合类人才需求职位信息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9月13日; 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164号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五矿大厦五楼)。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gzdk.com)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时间:10月17日—10月18日,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164号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五矿大厦十七楼E座),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