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9月5日—9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科 通讯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大有正街1号 电 话:023-47271175,023—47272805 联系人:古丽,杨茜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江津区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 江津区人才交流考试服务中心 2013年9月5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