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毕府办通[2013]29号)和原地委组织部《关于地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组通[2010]45号)精神,经研究,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聘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聘工作人员。考聘工作严格按照编制考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聘单位及人数 1、毕节市畜牧执法支队:为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聘管理岗位干部4人; 2、毕节试验区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为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聘专业岗位干部1人; 3、毕节市支嘎阿鲁湖渔政站:为毕节市畜牧水产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公开考聘管理岗位干部2人,工勤岗位(驾驶员)1人。 公开考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详见《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全额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8月31日。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资格 (一)考聘对象:截止报名时仍在职(岗)在编的毕节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考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近3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畜牧兽医工作,熟悉考聘岗位业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廉洁自律,无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6、符合岗位要求及事业单位考聘人员所必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考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符合《职位计划表》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经历)等要求。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称职)、基本合格(称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不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 8、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聘程序 考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毕节市畜牧水产局信息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考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2013年8月27日。 (二)报名。 1、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毕节市畜牧水产局人事科(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包含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所在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信息等); (3)参加工作时间有效凭证(招聘、招录审批表或招聘、招录文件等,若为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印章认可);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并附电子照片); (6)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对象应如实填写《毕节市畜牧水产局全额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和不得填写错误,否则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考的,若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并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5、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