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瑞人社告〔2013〕36号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3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仅限公开招聘到瑞安市农村(社区)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7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仍在农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报考。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六)在报名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八)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认证书,视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九)截至2013年9月7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gov.cn/)。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9月5日0时-2013年9月7日24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9月8日0时—2013年9月11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9月12日0时—2013年9月1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9月14日-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到瑞安市市政会议中心门厅(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市府广场西首)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科考试费40元,两科合计80元(请自备零钱)。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3年9月17日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3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商城 大厦四楼16号办公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3年9月25日9时-2013年9月27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28日(一天)。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