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煤炭“三支队伍”建设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构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煤炭“三支队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岚县煤炭工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岗位为我县属地煤矿井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名额为5名。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专科以上煤矿开采、矿井通风、矿山机电、煤矿地质、矿井防治水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煤炭井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煤矿井下安全监管工作。 2、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身体健康,体格符合聘用岗位具备的要求,有煤矿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8月24日至9月2日下午6时(周六、日照常接收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岚县人才市场报名,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6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报名及考务费每人60元。 报名结束后,按照所公布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认其是否具有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鉴于本次招聘专业属于紧缺急需专业,因此拟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不达此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定,提前三天通知考生到岚县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岚县宣传文化中心一楼会议室。 笔试科目: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审 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按招聘方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聘用岗位须具有的能力素质,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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