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乡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普通事业单位招聘计划24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69名,教育系统115名,卫生系统60名,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招聘计划40名。其中:教育系统20名,卫生系统8名,县直事业单位1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金乡县常住户口(2013年7月31日前落户);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金乡县常住户口的县外人员也可报名应聘;在金乡县服务期满的由我省组织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毕业生不限户口;研究生和县直事业单位急需专业岗位不限户口。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县直事业单位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镇街事业单位定向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镇街中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镇街小学教师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镇街学前教育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且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镇街卫生院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金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9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金乡县人力资源市场(文峰路中国银行东80米路北)。 具体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政务公告栏,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金乡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金乡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基本情况表》,并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本人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必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报到证(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父母双方户口在金乡的,同时提供父母户口簿和公安局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一方户口在金乡的,同时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以上材料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县以上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出具《士兵退出现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材料。 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本着学用一致、发挥专长的原则,对照招聘条件和所学专业,选报招聘岗位。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一致。符合报考教师岗位其他条件而没有对应岗位的,可报考其他学科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后不得变更。 根据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按专业进行招聘。每个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和急需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1.5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调整该计划。调整时,按应聘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均衡到本系统同学历层次其他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只核减计划,不再调整。 3、现场确认和缴费。应聘人员按照《报名须知》要求提交材料,经确认合格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特困家庭毕业生应聘,凭县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布为准。 (三)其他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符合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报考非定向岗位的,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