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2013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根据《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执行,专业条件未按类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女播音员岗位也可以采取网络及邮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持相关证件(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播音上岗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3年 8月26日—9月3日上午8︰30-11︰45,下午15︰00-18︰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接受报名)到招聘单位报名(详见附件2:《2013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导引表》)。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应聘金湖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女播音员岗位的报名者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及邮寄的方式报名,报名者将报名相关证件制作成电子照片打包并命名为“XXX应聘”发至金湖县广播电视台邮箱391072619@qq.com,同时将本人播音录像光盘1份邮寄到金湖县广播电视台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编:211600;地址:江苏省金湖县建设路58号金湖县广播电视台五楼510室 李莉 收);2013年9月3日前寄到有效(以邮戳为准),并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交验应聘材料。 (2)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需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3)已缴费人员于2013年9月6日(周五)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及折算比例: (2)笔试时间: 1报考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农委、县经信委、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卫生局下属中医院信息系统维护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00(周六)。 2报考县卫生局(不含下属中医院信息系统维护岗位)下属事业单位、县广电台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8日上午9:00—11:00(周日)。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折算比例: (3)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按照规定折算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审批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严格规范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 0517-86882483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6805412 政策咨询电话 0517-86896952 五、本简章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1日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