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其中,小学语文教师4人,小学英语教师2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体育教师1人、计算机教师2人、中学音乐教师1人、学前教育4人,校医1人。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务实创新、顾全大局;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具备岗位要求相应专业的在编在岗事业身份人员(校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小学、学前教育岗位工作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政治审查和测试合格。 (二)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前提供);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2013年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市报考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外省市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邮件须以“岗位+姓名”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3、联系人:薛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18-82341701; 电子邮箱:lygkfqrc@163.com。 4、审查评价:选调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5、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权重为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说课人选。 (三)面试 采用公开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实行百分制,权重为50%。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前选调办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和测试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当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并对其进行体检、考察、职业能力和心理测试。因体检、考察、职业能力和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职业能力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选调办提出拟选调意见,提请管委会研究作出选调决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聘用与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选调办按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进编、调动、入职手续。 (二)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选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设岗后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并以聘任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选调人员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2345669。 六、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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