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是港城东部城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等于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和苏北地区唯一的涉外医院,是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东方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详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应聘人员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关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招聘的硕士生及以上人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规定标准兑现工资待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之日---2013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至邮箱dfyyrsk@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东方医院人事处(行政楼302室)报名。 3、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着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如合格条件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招聘条件对学历要求为博研究生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部分岗位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医院根据岗位用人实际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 2、考试 医院将电话通知本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及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医院可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认知能力及业务能力等情况。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 体检由东方医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网站(http://www.lygdf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录用。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公示前,提供该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用。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8—82309338、0518—80683011 邮箱E-mail:dfyyrsk@sina.com 联系人:董老师、程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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