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3年公开招聘未招录到人员的部分空缺岗位及区直有关部门急需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聘用20人,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岗位,按示范区职员管理。按专业分类,招聘岗位如下: 1、法学及相关专业3人; 2、工民建、市政工程、景观设计、规划、环保等相关专业5人; 3、财务会计、审计类相关专业4人; 4、国土、地理、测绘类相关专业2人; 5、经济学、中文、新闻、市场营销、艺术类相关专业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考资格 1、全日制“211”及省部共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在我区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条件可适当放宽。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3年7月31日为界。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公告时间: 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至8月22日(星期四)。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四)。咨询电话:0731-58619897;联系人:罗倩云(18673207480)、钟萍(13787050516)。 2、报名地点:昭山示范区工委组织部(昭山示范区办公楼三楼)。 3、报名要求: (1)此次报名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业绩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并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zsdqgzb@126.com),邮件名请设置为:姓名+应聘岗位。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地点:昭山示范区工委组织部(昭山示范区办公楼三楼);联系人:罗倩云、钟萍。 (3)报考者应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考核 对符合招聘考试资格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选择,分别按30%、3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内容参照《2013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大纲》。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总得分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4、考察:9月上旬。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德才综合素质及工作实绩。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最低比例要求,筛选出来的人数不满专业岗位计划招考人数的,按符合比例要求的实际人数提请区党工委会议研究。 (三)研究决定 9月中下旬。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昭山示范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先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3、湘潭昭山示范区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业绩登记表 湘潭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