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单位人员结构,保障新进人员的素质,适应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攻坚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广播电视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及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教师岗位2个、校医岗位 1个(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在学校全额拨款编制内在职人员可直接进入考核,不受比例限制)。
四、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人事财务科、校关科室人员、相关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应聘人员笔试、试讲、技能考试、面试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试讲、技能考试、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2、负责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 (二)成立招聘监督小组 成立招聘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驻局纪检监察室、校纪委委员、工会、教务科。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对应聘人员笔试、试讲、技能考度和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组织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试讲、面试、技能考试、综合考核。 (五)人事部门审核、资格复审。 (六)学校领导审定。 (七)体检。拟聘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内容要求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在学校工作区域内公示拟聘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局党组审批。 (十)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报的信息、资料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9月7日至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梁子敬 联系电话:0771-473921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1号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 邮编:530031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并通知参加考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