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公选交流QQ群(湖南):192096579 党政公选交流QQ群(全国):24849545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具体遴选职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安县2013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注意: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科员,事业单位为九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参公职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可报事业单位职位(参公不可报考公务员职位,公务员也可报参公职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遴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具体专业、学历、年龄及工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未满规定工作年限;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收审查; 4.正在处分期内; 5.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称职及以下。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9月2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axsyglj.my.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县2013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1.现场报名:(1)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310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2)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安县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或发表的交流文章等、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自荐书一份。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者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361340@qq.com,并于2013年9月6日9:00-17:00持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9月6日14:00-17:00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遴选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七、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遴选。 八、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研究决定后可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二)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调入人员需签订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安县的协议。 十一、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遴选程序,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在遴选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其它有关事项均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本公告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36112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安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下载: 附件1:安县2013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安县2013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3年8月14日 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kds100.com/sydw/ 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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