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为自治区海洋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广西海洋研究院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海洋局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具体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方式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院共编制内公开招聘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人,管理岗位4人,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海洋事业,勤奋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良好的个人素质; (4)遵守宪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资格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招聘网站及自治区海洋局网站上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yj5388455@163.com(原件在面试名单公示期间提供备查),并将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局。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材料要求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上岗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大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就业推荐表; (4)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习成绩单、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生活照片1张; (6)以上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在面试名单公示期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