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精神,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艺术专业岗位的特殊性和文化艺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现将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及工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8月1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3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类及工勤)人员岗位统计表》具体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9人,工勤岗位2人。其中山西画院、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等4个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位9人。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人、工勤岗位2人,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2人、山西省晋剧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3人。详见《2013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及工勤)岗位统计表》。 四、招聘组织 2013年山西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及工勤)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文化厅组织山西画院、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等4个单位招聘工作,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含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晋舞剧团)、山西省晋剧院自行组织。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山西省文化厅网(www.sxwh.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方向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报名表一张、准考证两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须紧缺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报省人社厅核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之日开始,共7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各招聘单位地址: 山西画院 (太原市迎泽大街378号) 山西省群众艺术馆(太原市侯家巷20号) 山西省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二层) 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华晋舞剧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省晋剧院(太原市新建南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