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隆阳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生源地。 ㈡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1995年8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14日、15日共三天; 2.报名地点: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金山路中段);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填写《隆阳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组织、纪检、人社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交彩色免冠同底5分近照2张; ⑵考生按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⑶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㈡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加分后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⑴领取准考证:2013年9月11日、12日两天;地点: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