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培训http://www.kds100.com/sydw/kszt/rqkc/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龙宫风景区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景区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30名。 1001、景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拟招聘管理人员4名; 1002、景区旅游管理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26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专业、学历及其它条件 详见《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龙宫风景名胜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予以确认。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点:龙宫风景区组织人社部。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3年8月22日至2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审查: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白底)照片4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分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经组织、人社部门派遣到我市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3分);(2)“三扶一支”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5分)。 2、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1)到事业单位见习期满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扶一支”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申请表》经景区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考试及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