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及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在我县支教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只可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 (六)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9:00-8月5日17:3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2日12:00-8月6日17:3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2日12:00-8月6日17:30 报名网址:莘县人事信息网(www.sxrsj.gov.cn) 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dsx.gov.cn)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莘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8月9日9:00—10日24: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发放低保金存折(原件、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于2013年8月6日(8:00—12:00)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 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聊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内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