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现为平遥县计生妇幼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24名(其中全额9名,差额15名)卫生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职位
平遥县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含】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全部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7)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报考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除外)、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5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2013年8月底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如到期不能提供将取消一切资格。 报名表需网上下载,电脑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1日 报名地点:党政大楼一层大厅(曙光路13号,工商银行对面) 联系电话:5623758 报名考试费每人110元。 各报考职位人数应达到拟聘人数的三倍以上,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定聘用名额。 (二)考试、体检、考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常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用百分制,两门成绩相加/2=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8日 上午: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8月16日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过时不候。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所招职位名额1:1比例,依据总成绩高低(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事局审批。 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平遥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平遥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