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吸引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到我局就业,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备注:招聘岗位中单位性质注明为财政核拨是指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财政拨补是指部分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是指全部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收入中列支。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出生日期是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综合能力;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并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rsk2697054@163.com。 联系人:郑建新 联系电话:0594-2697054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市政广场6号楼307室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行政基础能力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