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和《2012年丽水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东北、浙师大人才交流会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丽水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公告》、《2013年丽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经研究决定:卢杰等58人为2013年丽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2年月7日24日起到7月30日止,共7天。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202309、2209969 附件:2013年丽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