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綦江区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系统同类性质单位的招聘考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綦江区考试培训中心。 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11号(开发区时代商场对面二楼)。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綦江区2013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并签写《綦江区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写《綦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3年8月21日至2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