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5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二、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26名,教育类职位10名,卫生计生类职位1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说明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发布公告 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1日。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 5、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