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2013年绩溪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绩溪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3年绩溪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和计划详见《2013年绩溪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前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2013年绩溪县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报批和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xirs.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9日。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四楼404办公室(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8158075。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绩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8158075)办理加分申报手续,经审核公示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 (5)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共计90元。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不足3:1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初审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上班时间内),请考生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不在电话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