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院招聘4名合同制公益性岗位书记员(属人才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区户籍。 (二)政治历史清楚,与本院干警无配偶、近亲属关系。 (三)具备从事书记员专业技能(打字速度在45字/分钟以上,试用期经考核后须在80字/分钟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含)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限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财务、财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六)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七)如有其它法院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0-16:30;报名地点:虎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科秀路8号办公楼703)。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2、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考核公文写作;技能测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金山打字通)进行看打考核,考生应注意打字速度与正确率。考生可打两次并自行选择一次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1)时间: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 (2)内容:公文写作及打字。 (3)测试地点(另定)。 3、面试 面试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 (1)根据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其中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4、体检和政审 (1)按照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3)试用合格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任合同。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758112(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