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2013年下半年沐川县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关学历,且符合《乐山市沐川县201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3年沐川县考核招聘事业人员计划数内进行。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沐川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沐川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单面)。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