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条件中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省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3年下半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要求及其他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15:00。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高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数学)”。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任教学科),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在7月25日——7月31日18:00按照规定条件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