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为永年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配偶为永年县户籍并领取结婚证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待遇: 选聘岗位为部分缺编县直事业单位,具体定岗时根据面试成绩和所学专业而定。录取后签订聘用合同,列全额财政事业费开支。 (三)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20名。 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选聘的考生必须亲自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08:30至29日下午17:30,共7天。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www.sdsgwy.com)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8张。师范类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应聘人员带结婚证和县级及以上计生证明(计生证明有制式表格,报名时同时领取)。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填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也不允许报考。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选聘办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办另行通知。 (二)面试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经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选聘办组织实施。 1、面试命题和评委聘请。由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面试准考证上显示。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素质和与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有关的知识等。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面试前,评委、工作人员分别抽签确定所在面试室和候考室,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后身上不贴顺序号。 4、面试评委组成。从外地聘请专业评委,每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设一名主评委。 5、面试计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当场打分的方式。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再平均,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点大门外现场张贴公布,每5人公布一次。 (三)资格复审 由选聘办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咨 询 电 话:0310-6885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