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111号)和区政府关于《龙文区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暨2013年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漳龙政〔2013〕34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卫生专业人员现状及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1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且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年龄18周岁(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8月16日(上班时间)止。 2、报名地点:龙文区卫生局办公室(迎宾路5号)。 3、联系电话:0596-2166344 4、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携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报到证和职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即现场资格初审。 2、审核。根据报名人数,招聘领导小组分别以8月2日和8月16日分阶段集中审核。经阶段审核、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一致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进入体检程序;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采取优先原则(以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职称及学历相同者,且均毕业于同一院校,以在校学习成绩平均分高者为先)。采取优先原则仍不能确定的,通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8月2日阶段审核后,按职位招聘人数如该职位已招满,8月2日后该职位不再接受报名。 3、考核。体检合格的进行考核。 4、聘用手续与待遇。经审核,体检、考核合格,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单位性质享受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一经聘用必须在本区服务满五年。 5、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个别岗位有剩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采用调剂的方式进行聘用。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 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 龙文卫生局网站(http://lwws.lwq.gov.cn) 龙文人事编制网发布(http://lwrsbz.lwq.gov.cn)。 咨询电话:2128682(区公务员局),2166344(区卫生局),监督电话2128625(区纪委执法室)。 四、本方案由龙文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龙文区2013年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龙文区公务员局 龙文区卫生局 201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