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石景山区事业单位面向2013年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石景山区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15人,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 2、2013年退役士兵;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证书,技术工人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工人等级证书; 9、年龄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2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下载相应报名表,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本人现场确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2) 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上各贴一张,一张背面写好姓名别在报名表上); (3)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证明; (4)个人简历; (5)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核 考试形式:公共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60分以上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石景山区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1、《石景山区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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