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和宜秀区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安庆市宜秀区乡镇卫生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数11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市宜秀区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26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宜秀区人社局(宜秀区政务大楼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