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时间:7月16日6:00前(未按时集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集中地点: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北京路105号,洪泽县第二中学对面); 3、集中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用240元; 4、空腹; 5、需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带眼镜; 6、请自带黑色签字笔1支; 7、体检按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8、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9、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10、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11、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12、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督人员反应。参检人员之间也要加强互相监督。 13、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可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1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在洪泽人事人才网(http://www.hzrsj.com/)、洪泽县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15、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 (职位代码001-015) 中共洪泽县委组织部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