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教师岗位应聘者在教学方面,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思维清晰,表达流畅,能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校直接本科,其本科、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来校从事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下达的招聘计划,计划公开招聘教学管理岗位人员13名,其中教学岗位5名,教辅管理岗位8名。 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以及河北北方学院网站(www.hebeinu.edu.cn)查看详细招录信息。 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简历(电子版)发送至bfxyrczp@163.com,在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应聘专业+学历+姓名,如“药剂学+博士+张三”。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8时--7月14日17时 (三)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北方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等的电子版。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的形式、范围以及需要提供的个人有关材料等准备工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及时告知本人。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面试 面试前,由人事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为试讲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其中,试讲评委由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资深教授、优秀青年教师等担任,面试人员先进行10-15分钟的试讲,再回答专家就其试讲内容的提问;实践考核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活动、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等。对英语水平有一定要求的专业,将增加英语口试。面试评分分为个人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两大部分,面试成绩为两部分的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80分以上的应聘者有资格排名按招聘名额录取。 信息发布 应聘人员可登录河北北方学院网站查询有关招聘信息http://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0313-4029150,0313-4029412关老师、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