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缓解我县就业压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0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30名,卫生系统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60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一)、表(二)》。 三、报考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 4、招聘要求户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落户在规定的户籍地(生源地系本县、本市、本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办好落户相关手续)。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被立案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卫生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11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还须签订愿意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三年以上的承诺书。报名时按200元/人交纳报名考务费。 3、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同时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