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决定组织2013年度太湖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太湖县今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太湖县2013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于7月3日在安庆人社网(http://www.aqldbz.gov.cn/index.asp)、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太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thxrc.com)、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等网站统一发布。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太湖县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四)统一报名,择优选岗。 三、招聘对象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三)应、历届卫生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护理专业中专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新城人民路74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太湖县2013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4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3)“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报考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执行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每科笔试成绩将增加2分。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收费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