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和《池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池政[2013]10号)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2013年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8人(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贵池区户籍,35周岁以下;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池州人才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设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402室(地址: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翠微苑梅龙路1号,电话:0566-3214808)。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电子摄像。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报名初审合格后缴纳;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地点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由2013年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招聘职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70分,专业知识占30分。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和表达、公文写作、政治经济法律常识;岗位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笔试占总分值的50%。 (2)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