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3年西安市阎良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3年7月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5、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年龄具体以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为准。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发放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www.yanliang.gov.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等。 (二)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缴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 7月16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每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楼大厅(前进路95号)。 3、资格初审与缴费。报名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还需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有工作经验人员需携带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报考医疗卫生岗位考生资格初审由区卫生局负责审验相关证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100元。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对紧缺专业岗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发放准考证。2013年7月23日-7月2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考试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13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医疗卫生岗位为专业基础知识),每门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但对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安排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或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报考卫生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局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面试人员名单和安排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题目问答为主,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医疗卫生类考生面试由卫生局组织。每个考场设置7名面试考官,采用当场打分亮分,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总分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指定的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考核。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提交材料为:学校鉴定或个人档案、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问题人员名单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6205072 (报名期间咨询)。 附件: 西安市阎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