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积极构筑高层次人才梯队,经怀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坚持学用一致,专业对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0名,具体招聘岗位、对象、条件详见附件1《怀宁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县内财供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7月24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须填写《怀宁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