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是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所属正处级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文化市场执法公用平台和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市场执法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考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五)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附表)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1日—12日(9:30-17:00)。 3、报名地点:北京市人才素质测评中心一层南侧。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同版2张; (3)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需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4)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二)考试安排 1、根据招考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1:3)的,招考单位可根据资格审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是否保留招考计划。 2、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均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考用,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