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矿区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名额 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共招聘60名,其中环卫处5名,口泉植物园5名,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8名(其中网络监管2名,财务会计8名),市容中队8名,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6名,食品药品监督所8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明显缺陷,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各单位的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网络监管岗位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财务会计岗位还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上述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本次招聘拿出12%的岗位,即7个名额(其中:环卫处1名,市容中队1名,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名,口泉植物园1名,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1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面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与其他考生一致。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经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招聘名额。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4)近3年以来,在中央机关或省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