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云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二)岗位名称:文秘工作人员。 (三)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版)中公共管理、中国语言文学、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二级目录下所述专业; 5.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6.出国留学应聘人员的学历须通过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 2.报名地点:云南省商务厅人事处(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136号303办公室)。 3.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1)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单位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社会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云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须到省商务厅人事处现场报名,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或传真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件)。 (4)省商务厅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他人代为报名或传真报名人员相关材料经初审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省商务厅人事处进行复审,他人代为报名或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应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他人代为报名或传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评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